SDG集團經營管理辦法(SDG-001)
1.目的
SDG集團係結合明緯、聯源、協緯及公益基金會所組成,以投資合作創建百家ESG企業為發展目標。此管理辦法明確訂立集團間各公司/各機能經營管理職責,以此為各公司相關人員遵循。
2.範圍
本辦法適用於SDG各集團、分公司、投資公司所屬經營團隊及組織之運作。
3.權責
SDG集團董事會:SDG集團最高決策機構,制定SDG集團長期發展策略及負責SDG集團執行長、營運長、永續長等集團高階主管及分公司GM之指派及管轄。
SDG集團CEO:SDG集團CEO由SDG集團董事會指派,負責集團分公司之運作指導及績效考核,並對投資公司GM具指派權及考核權。
分公司GM:分公司GM由SDG集團董事會指派,負責該公司經營管理,並對所投資公司具監督與評核營運績效。
投資公司GM:投資公司GM由SDG集團CEO指派,負責該投資公司經營管理及目標達成等運作執行。
集團機能主管:負責集團機能性規劃、整合、推行、協助及跨機能績效評鑑。
薪酬委員會:制定和核准集團的薪酬政策,定期檢視集團董事、監察人及經理人的薪酬結構,並評估其薪資報酬水準,以確保其符合行業標準和集團整體目標及財務績效表現。
審計委員會:審核集團財務報表,以確保其允當表達,並監督與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,強化風險管理機制與法令遵循制度之健全與落實。
4.定 義
SDG:SDG集團營運決策中心,整合SQM/TQM管理,是集團重要決策協商組織單位。
TQM:(Total Quality Management)單一公司之公司別管理,由公司總經理領導各部門主管,進行公司經營管理、裁決及問題協調。
SQM:(System Quality Management)跨公司之機能系統別管理,整合相關機能系統串連,進行相關政策擬案審核,資源分配及跨系統機能協調。
FQM:(Functional Quality Management)跨公司之機能別管理,依企業經營功能需要,設立跨公司機能委員會,負責跨公司機能橫向整合。
DQM:(Department Quality Management)單一公司之部門別管理,由部門主管領導,進行部門內工作分派、執行及問題協調。
5.年 限
SDG集團董事:滿72歲不可選任SDG集團董事。
SDG集團董事長:除了需要符合上述年齡規範,正常任期擔任三屆,且不可超過四屆。
SDG集團CEO:滿70歲不可聘任。
SDG集團GM:滿65歲不可聘任。
6. SDG經營管理
SDG集團每周一定期開會協調各項集團營運事項,達成SDG集團永續及發展目標。
6.1年度計劃:每年1月舉辦SDG集團年度會議,邀集各集團重要公司成員於總部參與,除擬定當年度之各項年度目標/KPI外,並針對未來3年之推動策略、人力需求進行規劃與盤點,凝聚集團內的共識並融入各單位的年度計畫中全力推展。
6.2期中會議:每年7月由各集團各自召開期中會議,邀集各分公司、轉投資子公司之總經理/重要幹部,檢視各公司上半年實績並一同對推動事務與策略進行檢視與調整。
6.3財務說明會:每年7月第三個周三舉辦視訊財務說明會,透明公開地讓股東們快速掌握公司營運,並於會後視需求舉辦內部股票交易,讓股東們可彈性做財務規劃與資金運用。
7.公司別經營管理
各公司總經理在董事會授權下,負責經營公司,由總經理向下延伸部門管理,承擔營運職責,藉由日常要項管理KPI與持績改善,達成績效目標。
7.1年度計劃:SDG集團於每年10月底前規劃SDG集團重點行事曆,年底各公司總經理提出年度計劃/預算,經集團財務審查後,年度會議報告。
7.2週一定期會議:DQM部門性(9:00-10:00),SDG集團會(10:00-12:00),TQM週會-由CEO定義(2:00-4:00),遇假日順延。
7.3月報表:每月5日前提出SDG報表,交付集團。
8.機能別經營管理
成立跨公司橫向機能委員會,負責規劃推動、整合、輔導、協助與績效管理等事宜。管理制度由集團機能研擬,台灣為試行及示範單位,再轉推行至其它公司,進行跨公司整合。
8.1主席:
(a) 負責制定機能會議的議程,並引導會議正常運作,裁決會議中的決議事項。
(b) 裁決追蹤事項是否結案並給予改善記點,針對委員會的營運績效進行評比。
8.2召集人:
(a) 負責機能會的KPI管理,確保KPI不陷入紅燈或黃燈狀態及相應的改善措施。
(b) 執行機能會內部控制管理,負責機能電腦化增修的發行,以及新生事務的承接。
8.3幹事:
(a) 負責機能會議的TO DO LIST,確保決議事項的執行與追蹤各項任務如期完成(綠燈)。
(b) 追蹤審核TO DO LIST的結案情況(附結案報告),並提交主席裁決進行結案。
9.KPI管理與評核:透過集團KPI管控各公司/機能營運狀況,每月8號後周一執行SDG擴大月會。
9.1 KPI:關鍵績效指標(KPI)應與集團長期發展的目標、策略相連結,KPI的建構是來自集團目標與年度營運計畫,其次依各機能作業計畫再展開為各機能績效KPI。
9.2 營運係數:營運係數為SDG集團特有之管理模式,能讓各公司建立起自主管理之運作機制,並與員工之各項獎金相結合,主要包括五項指標:營收成長率、營收達成率、獲利成長率、獲利達成率、純利率。若該公司營運係數連續三年衰退,所屬集團董事會應予以提出對該分公司GM不適任案及提出合適人選。
9.3 機能績效評核:每年1 / 7月,執行SDG委員會評核績效評鑑,依集團KPI紅燈率計算,分為A.B.C.三級分;表揚運作績效佳及激勵不佳者,以達到良性相互影響之成效。
9.4 ESG認證:投資佔比20%以上之公司宜優先使用明緯ERP並於成立滿兩年且獲利後,進行ESG認證。
10.修訂
本辦法之修改需經由SDG經營團隊4/5以上之同意,始可修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