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DG集团会长与长老团管理办法(SDG-009)
1. 目的
为建立SDG集团永续治理机制,强化价值传承、决策稳定性与组织公信力,特设立「会长」及「长老团」,并订定本作业管理办法。
2. 治理哲学
集团治理以「情理法」为始,「法理情」为终。由创办人担任「调合派」并以身作则(五教合一);组织内部兼具「保守党(右手)」与「改革党(左手)」,共同实践共识愿景、挑战流程、灌能他人与鼓舞人心之领导精神。
3. 范围
4. 长老团
长老团内设置区分为三类别:长老团、友军团及盟军团:
5. 会长
6. 修订
本办法如需增修,须经 SDG 集团会议决议后方可施行。
为建立SDG集团永续治理机制,强化价值传承、决策稳定性与组织公信力,特设立「会长」及「长老团」,并订定本作业管理办法。
2. 治理哲学
集团治理以「情理法」为始,「法理情」为终。由创办人担任「调合派」并以身作则(五教合一);组织内部兼具「保守党(右手)」与「改革党(左手)」,共同实践共识愿景、挑战流程、灌能他人与鼓舞人心之领导精神。
3. 范围
3.1
会长:为SDG集团核心领导,具备核假权及经营决策权。
3.2
经营团队:为SDG集团执行与管理核心,负责具体业务推动、挑战流程、灌能他人及鼓舞人心,并与创办人共同行使会长推荐权。
3.3
长老团:为治理传承与推荐机制组织,代表SDG会员评选会长等权利。
3.4
共同运作:SDG价值守护机制、领导梯队传承制度及重大决策之道德与文化指引来源。
4. 长老团
长老团内设置区分为三类别:长老团、友军团及盟军团:
4.1
长老团(资深20席):年龄须在 65岁以上,由现任长老团及经营团队内部推举产生。
4.2
长老团(中生代21席+):不限年龄,由各据点家站长推举中生代名单。
4.3
友军团:认同SDG集团发展愿景,愿意积极支持并协助推动集团各项事务,提供直接性支持。
4.4
盟军团:与SDG集团站于共同立场,在各自领域发挥影响力,提供间接性支持。
4.5
职权:以上成员权责相同,均代表会员行使评选会长等权利。
4.6
任期:任期四年,采分批推举制,确保经验传承。
5. 会长
5.1
资格:会长由基金会董事长、明纬董事长、联源董事长、协纬董事长、机能委员会主席担任,须具备「五虎将」或持有「钻石卡」身分。
5.2
职权:为SDG 最高决策权、10职等及拥有核假权,享15+3=18天公假。
5.3
推荐:由创办人及经营团队 19人 组成推荐小组,每位成员均拥有会长推荐权。
5.4
任期:任期四年,最多连任三任,四年改选一次。
5.5
选举:并由19位经营团队、20 位资深长老及21+位中生代长老进行会长票选。
5.6
当选:海外区依选举人票制,中国区以自然人票制。
6. 修订
本办法如需增修,须经 SDG 集团会议决议后方可施行。